• 平台介绍
  • 资讯专递
  • 关于我们
  •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专递 >公告公示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 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官网      浏览量:994      日期:2024-01-05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202310300084发布机构:云南省知识产权局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12-29 16:51公文范围:公开

    文章来源: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23-12-29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

    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全省创新活力,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2项的,其中1项应为外观设计专利。

    二、推荐渠道

    (一)省局推荐项目。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给我省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推荐名额5个,外观设计专利的推荐名额4个,我省推荐工作将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择优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推荐项目。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推荐名额2个,昆明市知识产权局应按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市项目的推荐工作。通过昆明市局推荐的项目省局不重复受理。

    (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项目。我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1)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

    (四)院士推荐项目。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院士推荐的项目不占我省名额,全省各申报单位应尽最大努力争取院士推荐。 

    (五)其他渠道推荐项目。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等方式申报的专利权人,可直接将项目申报资料报送有关推荐渠道。

    上述(一)至(四)的申报项目,须经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形式

    1.单位推荐

    (1)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各1份,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2)项目资料1份(纸件和电子件各1份),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具体备案流程可参考网站上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操作手册》)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2.院士推荐

    (1)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和电子件各1份,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2)项目资料1份(纸件和电子件各1份),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1.省知识产权局推荐项目的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1月17日(以省局收到日期为准)。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推荐项目的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以昆明市知识产权局通知为准。

    3.项目资料电子件发送至ynszlj@126.com邮箱。

    4.项目资料纸件应装订成册,可通过邮寄方式报送。

    5.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自荐、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宜

    (一)高度重视。中国专利奖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组织开展的专利领域最高奖项,是衡量地区和企业专利实力状况的重要标志。各州(市)局要积极动员和指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参加评选,特别是要积极争取不占我省推荐名额的院士、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等推荐渠道。

    (二)精心准备。我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应珍惜宝贵的自荐名额和自荐机会,积极培育高价值专利,把申报中国专利奖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创新能力、创新水平和培育高价值专利的重要平台,精心准备,主动申报,力争获奖。

    (三)资料下载。《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3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12/27/art_394_189338.html)。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联系人:王老师 0871—64566854

    联系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附楼204办公室  

    邮    编:650228

    昆明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王老师 0871-63160260

    联系地址:昆明市滇池路38号昆明市市场监管局二办218室

    邮    编:650000

    特此通知。

     

    附件:1.云南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2.院士推荐意见书

    3.推荐函

    4.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2023年修订版)

    5.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3年修订版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 云南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doc
    附件【附件2 院士推荐意见书.docx
    附件【附件3.推荐函docx.docx
    附件【附件4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 实用新型,2023年修订版).docx
    附件【附件5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3年修订版).docx



    1704428087791053.jpg


    上一篇:2023年云南省专利奖评审结果公示 下一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标准创新型 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