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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3      日期:2025-11-08


    各州(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发运字〔202515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将开展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二、申报及推荐条件

      申报参评专利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2024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推荐名额及渠道

    优先推荐具备突出的专利产业化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是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科技领域、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参评。

    (一)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给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名额5个,外观设计专利推荐名额4个。

    (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推荐名额。昆明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可推荐2个项目参评。不占省局推荐名额,不限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推荐名额。我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1)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即自荐参评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示范企业,本届可自荐参评。不占省局推荐名额不限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四)院士推荐名额。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1次,不占省局推荐名额。由申报主体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

      (五)其他推荐渠道。申报参评的专利,还可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等渠道申报推荐,直接将项目申报资料报送相关推荐渠道,不占省局推荐名额

      上述(一)至(四)的申报项目,须报辖区(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形式审查后,统一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评审、公示、审定等程序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四、材料报送

      (一)单位推荐。使用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推荐名额”“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推荐名额的参评项目,由省知识产权局按程序进行推荐。提供如下材料:

      1.申报项目清单(附件2),纸质件和电子件各1份。

      2. 项目资料,纸质件和电子件各1份。每个推荐项目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附件3或附件4);

      2)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可以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https://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二)院士推荐。使用院士推荐名额的参评项目,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供如下材料:

      1.推荐意见(附件5),纸质件和电子件各1

      2.项目资料,同单位推荐所需项目资料。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本通知印发后,申报主体即可启动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报辖区(市)知识产权局,州(市)知识产权局于20251210日前统一报送省知识产权局,过期不予受理。

    (二)初步推荐。省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评审、公示、审定后,2026122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初步推荐。

      (三)考察。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正式推荐建议名单后,省知识产权局通知各州(市)知识产权局对推荐项目的全部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等部门意见。其中:

      1.对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

      2.对企业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增加征求统战、社会工作部门和工商联意见;

      3.对军队单位及其人员应当征求军队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政法、审计等部门意见;

      4.对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六、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中国专利奖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组织开展的专利领域最高奖项,是衡量地区和企业专利实力状况的重要指标。各州(市)要积极动员和指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加评选,特别是要积极争取使用不占我省推荐名额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院士等推荐渠道进行申报。

    二)精心组织。我省申报主体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充分体现参评专利的价值和优势,提高参评专利获奖机率。要加强与辖区州(市)知识产权局的沟通汇报,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三)资料下载。《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5年修订版)》等资料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下载。

      联系人:钱老师、段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566821、64566854

      地 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603室

     

    附件:   1.云南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2.申报项目清单

    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4.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5.推荐意见书(院士)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云南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doc
    附件【附件2.项目清单.doc
    附件【附件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2025年修订版).docx
    附件【附件4.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5年修订版).docx
    附件【附件5.推荐意见书(院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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