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加快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云南省科技厅官网 浏览量:1298 日期:2019-05-05
科高发〔2019〕3号
各州(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确保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目标任务完成,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是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就是抓住了创新驱动发展的“牛鼻子”。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在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中明确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根本要靠创新驱动,要大力培育引进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牛鼻子”,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先锋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新旧动能转化的重要着力点。
二是高新技术企业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体力量。企业是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高新技术企业18.1万家,已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和领头羊;其中我省共有高新技术企业1362家,已成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排头兵,是我省企业群体中的精华企业。
三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集中体现。多年来,推动科技与经济相互促进、融合发展是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要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破解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从整体上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重要的工作突破口。
四是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科技工作的核心内容。科技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实体经济、树立企业为主体的理念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助推经济发展的关键。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全国许多地区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而最集中、最突出的就是在鼓励技术创新、鼓励研发投入、鼓励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等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面所出台的政策措施,这充分体现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已成为全国及各省(市、区)科技工作的核心共识。
二、加快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的工作重点
全省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9〕1号)中关于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充实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工作要求,切实推进2019年度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一是守住存量,做大增量。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已认定企业和培育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一企一策”的工作措施,实施精准化指导服务,确保在守住存量的基础上做大增量。
二是优化服务,提升质量。按照全国高企认定办关于“高企质量年”的工作要求,本着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优化服务、加大扶持,切实推进高企培育认定工作继续向高质量方向发展。
三是部门联动,强化落实。按照任务分解,各州(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企业申报的积极性;同时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实施精准化指导服务,切实抓实辖区范围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形成上下齐心共同推进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新局面。
四是制定政策,加大扶持。各州(市)科技局和各国家级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应结合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按照“认定与培育兼顾”“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工作思路,积极争取制定出台有关扶持及奖励性政策措施,切实推进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三、2019年度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的任务分解
为确保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2019年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新增任务指标的落实,结合各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及工作实际,现提出2019年全省净增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80家的年度目标及任务分解(具体详见附件),请各州(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云南省2019年度各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目标任务分解表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