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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出台措施加速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来源:来源:昆明信息港      浏览量:1233      日期:2019-07-10


    《加速昆明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日前印发。《若干措施》提出,加快把昆明建设成为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为大力培育发展创新主体,昆明市一方面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另一方面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创新。同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稳增长和树标提质计划,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规上和规下企业,采取后补助方式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补;对连续两次以上(含两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5万元奖补;对于当年营业总收入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100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和10亿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成长性、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等绩效和创新成果,认定一批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和高成长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30万元的奖补。

    鼓励昆明市辖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申报,重点引进一批我市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高端外国专家、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引进的各类科技创新人才向产业、企业和基层一线倾斜。加大国外智力柔性引进力度,对国家和省立项的外国专家项目,给予引智项目单位1∶1资金配套支持;获市级立项的,给予10万元资助。对产业化前景较好的引智实验推广项目,给予20万元资助。对每年遴选出的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引智成果示范单位给予10万元资助。

    全面支持科技服务产业发展

    科技服务是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若干措施》从搭建服务平台、优化双创环境等方面实施科技服务产业提升计划。其中,对新增入服务业库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当年在服务业库内的科技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5%以上、30%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15万元奖补;对经认定的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奖补;经认定引进落户的域外业内科技服务机构给予20万元奖补。

    优化双创环境方面,围绕重点产业支持昆明区域企事业单位在海外建设“双创”园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国际)、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补。通过“昆明市创新创业发展基金”及其他市场化基金积极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等,吸引全球范围内具有领先技术及商业模式的企业落户昆明。

    支持创建各级科技创新平台

    支持创建各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我市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任务的,采取后补助方式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建设引导经费。积极引进域外科技创新平台,对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且承担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经认定后安排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建设引导经费;对新认定的昆明市重点实验室和企业科技创新中心,采取后补助方式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昆明市院士工作站,给予5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为国家、云南省和昆明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相应经费补助。(昆明日报 记者张怡


    云南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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