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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科技厅网      浏览量:2600      日期:2019-12-19



    云科奖发〔2019〕4号

     

    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98号),为做好2020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

    2020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采取单位(机构)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

    (一)单位(机构)提名

    州(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省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省级行业协会,部分省属高校、医院,省科技厅认可的省属企事业单位和团体、中央驻滇单位、驻滇部队,可以提名本地区、本单位(部门)及下属单位(部门)的项目。

    上级单位不在提名单位范围或没有直接上级的单位,一律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州(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提名。

    (二)专家提名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获得者,每人可独立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年度可3人及以上共同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

    专家提名奖种限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每位提名专家应独立写出对候选项目的学术、技术水平评价意见。凡采用联合签名或代签名进行的提名无效。

    (三)当提名项目(人)出现异议时,提名单位(专家)有责任协助处理异议。

    二、提名工作要求

    (一)提名项目的应用年限

    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公开发表或出版两年以上(即2018年5月1日以前发表或出版);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其整体技术要求已应用两年以上(即项目在2018年5月1日以前已经整体应用)。

    (二)提名材料填报

    1. 评审按照提名等级对等评审,除提名特等奖的项目可降级参与一等奖评审外,提名其他等级的项目只在对应等级评审。同时,二等奖以上为限额奖励。请提名单位(人)严格按各等级标准,客观审慎地提名项目奖励等级。

    2. 提名材料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从省科技厅网站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管理系统的奖励提名权限于2020年2月3日正式开放。各单位可参考《2020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详见附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3. 提名书填写称谓必须规范,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人名与身份证或护照一致,名称中间不加空格。

    4. 有以下情况的提名项目,应上传相应的书面说明材料。

    (1)候选(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其所在单位应提交书面说明。

    (2)被提名的项目(人)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申请书,并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申请书由完成单位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由候选(完成)人本人提出的需本人签名。

    (三)提名材料上传

    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试行无纸化申报,所有提名材料均从奖励提名系统上传。其中,主件涉及签名、盖章的,在形式审查通过后,再从提名系统打印相关页签字、盖章,扫描后补充上传。

    (四)提名项目公示

    提名2020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的非涉密项目(人),应在提名材料正式上报前,先在完成单位(含合作单位)和提名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已处理完毕的项目(人)方可提名。公示内容要求详见《2020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五)提名材料报送时间

    电子版提名材料于2020年5月31日12:00截止提交,之后进行形式审查。形审通过的项目(可通过系统查询)于2020年6月19日18:00前补充上传主件涉及的签名、盖章页扫描件。逾期不予受理。

    为尽快反馈形式审查意见,以便及时补充、修改材料,请各单位合格一项提交一项,不要等待截止期限集中提交。

    (六)提名注意事项

    1. 经国家有关机构批准的涉密项目,请提前与省科技奖励办公室联系,只提交纸质材料,派专人送达省科技奖励办公室,不得邮寄和通过网络传送电子版材料。

    2. 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尚未解决的,以及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产生的科技成果不得提名。

    3.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提名。同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新药证书等须满2年。

    4. 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参加云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5. 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参加2项以上项目提名。

    6.2019年度提名但未获奖的项目(含杰出贡献奖),2020年度不得提名。

    7. 延续已获奖项目内容的成果如无重大突破不得重复报奖。报奖内容不得包含之前获奖项目主要内容。

    8. 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暂停受理管理科学、科技创业、科技创新团队、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提名。

    9. 外国人可以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但必须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10. 要客观、真实填写提名书,创新和应用情况应有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建设,以项目负责人和完成单位自身承诺为主,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应用证明。如自行提供,应有应用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项目提名。

    三、联系方式

    (一)涉及提名书填报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省科技厅信息中心技术支持人员。

    联系人及电话:姚艳花,0871—63139770;黄红伟、李俊,0871—63133894。

    (二)涉及提名书形式审查内容的相关问题,请咨询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相关人员。

    1. 各学科(专业)领域及部分奖项联系人

    和振远、黄红伟:医疗卫生、医药与基础医学,杰出贡献奖。

    许静:畜牧兽医与养殖、数理与天文、冶金与材料。

    高阳一:水利土木建筑、环境保护与气象、化学及化学工程,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类。

    龙向东:地球科学国土资源与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动力与电气、机械轻工。

    王雪升:农业、林业、交通运输。

    2. 联系电话

    和振远:0871—63137002。

    许静、龙向东、黄红伟:0871-63155414。

    高阳一:0871—63168766。

    王雪升:0871—63135817。

    3. 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厅9楼。邮政编码:650051。

     

    附件:2020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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