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科技厅网 浏览量:1521 日期:2020-01-22
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2—2020)》和《云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推动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根据《云南省创新团队管理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31号),2020年省科技厅将围绕科技创新支撑我省经济社会重点领域、重点学科和重点产业发展,遴选一批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为做好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要求
按照“需求导向、重在应用、择优选拔”的原则,紧紧围绕我省立足发展新坐标、培养发展新动能,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优化八大产业结构、深化“三张牌”内涵,着力培育先进制造、绿色能源等万亿级、千亿级产业等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及社会发展与民生重点领域的省创新团队,支撑产业转型发展,加速提升我省科学研究与开发的能力和水平。
二、受理及遴选条件
(一)创新团队依托单位为我省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创新团队的研究开发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三)创新团队的学术技术水平必须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并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四)鼓励创新团队积极开展与国外、省外的科研合作交流。鼓励产学研结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研究合作并能解决关键技术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五)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年龄一般为55周岁(含)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人事关系在创新团队依托单位。
2. 未在其他省科技厅省级创新团队中担任带头人或核心成员。
3.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2015年以来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务院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国家级(排名前三)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省部级一等(排名前二)、二等(排名第一)以上科技奖励,且获奖项目与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基本一致;②2015年以来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大、重点、NSFC—云南联合、杰青、优青)、云南省重点科研计划项目(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云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杰青、优青、重点项目),主持项目与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基本一致;③2015年以来主持过财政支持经费100万元以上的科研项目,主持项目与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基本一致;④在相关领域开展原创性、关键性技术研究,取得重大创新突破、作出突出贡献,创新成果得到同行公认,科技创新成果对云南重点产业发展,发挥重大科技支撑作用。
(六)创新团队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一般由10至20人组成,其中核心成员5人左右(其中依托单位人员需4人以上);
(2)团队具有较强稳定性,成员专业结构应与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3)核心成员均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不能在其他省级创新团队中同时担任带头人或核心成员。
(七)创新团队一般以业绩优秀并有人才梯队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学科等为依托,具备开展研发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氛围,有健全的运行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
(八)对在国家或云南省相关重点领域开展原创性、关键性技术研究,取得重大创新突破、作出突出贡献、学术技术成果居省内外领先水平,创新性业绩或代表性科技成果得到同行公认的人员,按照破除“四唯”的要求,不受职称等限制。
三、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推荐单位、州(市)科技局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省属重点高校(8所具有博士授予点的高校)、省属及中央驻滇科研院所(其中:省农科院系统各单位由省农科院统一推荐)、省属医疗机构、省属重点企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为推荐单位,其余按照属地原则由州(市)科技局审核推荐。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申报个人已经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的,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未完成个人和单位注册的用户,建议使用Firefox浏览器或者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省科技厅门户网站(kjt.yn.gov.cn),点击打开网站首页右上角“管理系统(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116.52.249.142/egrantweb/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通知公告栏”发布的《用户使用手册--项目申报注册》(2019年10月22日发布)完成注册及申报。
(二)符合申报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条件的团队,经团队所在单位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所在单位明确匹配资金和其他保障条件后,正式提交申请材料。
(三)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 从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经受理中心审核通过带水印的《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并签章,纸质1份;
2.《云南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申报附件材料》(附件2),纸质1份;
3.《云南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3),电子版。
申请材料参考模板可从省科技厅官网http://kjt.yn.gov.cn通知公告栏或专项工作——科技人才栏目下载。
(四)附件材料作为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选拔重要依据,须经单位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并盖章确认。附件材料的装订顺序(详见附件2),证明材料提供关键内容(页码)的复印件,须与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按相同的顺序一一对应,无附件支撑的内容不得填入申请书表格栏目中。
(五)根据《云南省创新团队管理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31号)及《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申报省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均不能在其他省级创新团队中同时担任带头人或核心成员。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所申报创新团队的人员情况,填写承诺书(格式参考附件4),经核实人员签字、单位盖章后,与申报材料一同提交,不提交的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优势特色及发展规划,根据《云南省创新团队管理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31号)有关要求,按照推荐名额进行择优推荐。
(二)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受理
申报起止时间:2020年2月5日至3月20日,各申报团队在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申请书填写、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提交等程序,3月20日24:00前提交网络系统申请材料,逾期系统关闭,团队无法申报。
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受理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厅一楼政务服务窗口。或邮寄至:昆明市滇池路488号云南省科学技术院3号楼2楼207室,杨文玲,0871-68051132,并注明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申请材料。
(三)请各单位认真核实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团队质量。
(四)申报材料如需退还本人及单位使用的,待评审工作完成后,2020年10月底前自行到昆明市滇池路488号云南省科学技术院3号楼2楼207室领回。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文玲、胡云
联系电话:0871-68051132、63136731
电子邮箱:ynscxtd@163.com
附件: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19 日